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庆春,赖舒兰,曹邦洪, 成都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庆春、赖舒兰、曹邦洪: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14836原告成都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曹庆春、赖舒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代偿款140428.34元、违约金28085.67元、律师费11234元,合计179748.01元;被告曹邦洪就被告曹庆春、赖舒兰的上述支付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曹庆春、赖舒兰追偿。案件受理费因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088元,由原告负担141元,被告你们负担1947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