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泽东,杨建,杨洁霜,陈小玲,汪平,许强, 四川丁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洁霜、陈小玲:本院受理(2021)川0105民初11315、11319号原告高泽东、杨建诉被告汪平、许强、四川丁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两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若逾期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