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都双流创新创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神州泰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神州泰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双流创新创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2057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租金183264元、物业管理费损失20700元及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和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保险费用3629.8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