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普罗达克森(莆田)荔城水处理有限公司莆田金和环保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赫朗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闽0304民初2877号
案由
股东出资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普罗达克森(莆田)荔城水处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赫朗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莆田金和环保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莆田金和环保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2021)闽0304民初2877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