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晓野,刘玲,宫泽涛,钟柳,王海臣,赵丽娜,冯思文,文新分公司, 兴城铂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城洪福物业有限公司 ,兴城铂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新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481民初1622号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兴城铂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新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野、刘玲、宫泽涛、钟柳、王海臣、赵丽娜、冯思文与你单位及兴城铂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城洪福物业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2021)辽1481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