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大妮,李刚 |
公告类型 |
宣告失踪、死亡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宁波海事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胡大妮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胡大妮称,其与李刚系配偶关系。李刚系“浙岭渔运31092”船船员。2019年11月8日10时30分至11时许,“浙岭渔运31092”船在212海区7小区作业时,李刚自船上落水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李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刚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刚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刚情况,向本院报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