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蒙忠明, 柳州金明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桂0204民初5967号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蒙忠明:本院受理原告柳州金明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桂0204民初596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审委会成员名单、诉讼当事人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监督卡。原告诉请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购房款34000元及违约金1581元,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暂计至2021年6月30日止,后续违约金计算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17000元某0.0003某305天=1550.5元,17000元某0.0003某5天=25.5元),合计35581元;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