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国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州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881执135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国全: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州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2021)辽0881执13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告知书,限你们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还款及报告财产义务;二、(2021)辽0881执1357号评估报告书,【本院已依申请人申请,通过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委托评估,对你所有的盖州市清河南里金都雍和水郡B9号楼2单元7层1号(房地产抵押登记凭证201404000739)的抵押房屋进行评估)】。如有异议,应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以评估价格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财产处置参考价对上述房屋公开拍卖;三、公告期满十五日后,到本院领取(2021)辽0881执1357号拍卖裁定书;四、公告期满后五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确权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