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思汉,陈飞龙,陈孔民,蒋红梅,第三人-莫惠贤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27民初296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飞龙、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郑思汉与被告陈飞龙、陈孔民、蒋红梅、第三人莫惠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127民初2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