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兰恒,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三亚鸿程海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亚兰海半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三亚兰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民生蓝海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鸿立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民终826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三亚鸿程海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海南民生蓝海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兰恒、三亚兰海半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鸿立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三亚鸿程海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港航设备设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津民终82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