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军超, 大连三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大连连丰樱桃产业有限公司 ,辽宁安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宏易生态农家庄园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4执4805号,(2020)辽0204民初760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宏易生态农家庄园、大连三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连连丰樱桃产业有限公司、郑军超:本院执行的(2021)辽0204执4805号辽宁安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大连宏易生态农家庄园、大连三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连连丰樱桃产业有限公司、郑军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辽0204民初7608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4执48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你们不履行义务,本院将把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你们高消费,并裁定冻结、划拨大连宏易生态农家庄园、大连三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连连丰樱桃产业有限公司、郑军超名下银行存款889279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其他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