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振,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3民初5780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振: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与被告王振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辽0203民初57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判决主文如下:被告王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理赔款75989.12元、保险费4719.44元及资金占用期间损失(自2020年10月12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80708.5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付)。案件受理费1818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37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振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