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红梅,许具芳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甘0502民初1678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许具芳:本院受理王红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502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许王红梅与许具芳离婚;二、驳回王红梅要求分割房屋的诉讼请求;三、各自衣物用品归各自所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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