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柴尔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302民初214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柴尔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与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302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