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刘佳友,张连斌,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案号 | (2021)晋0213民初1464号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张连斌:本院受理原告刘佳友与被告张连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晋0213民初1464号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