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宗钦, 福州吉湘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闽0103民初690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州吉湘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郑宗钦:本院受理(2021)闽0103民初6900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与被告福州吉湘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郑宗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