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俊翔,杨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05民初413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林:本院受理原告陈俊翔与被告杨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05民初41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林偿还原告陈俊翔借款本金68430元;二、被告杨林向原告陈俊翔支付利息5000元;三、驳回原告陈俊翔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76元,公告费207元,合计1883元,由被告杨林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