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占实, 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宁晋县宇天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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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占实、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晋县宇天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曹占实、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