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党万军,胡秀萍, 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602民初800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党万军、胡秀萍: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支行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602民初8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永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