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红尧,丁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725民初98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东:本院受理原告周红尧诉丁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丁东公告送达(2021)甘0725民初98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丁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周红尧借款12300元。案件受理费108元,公告费600元,共计708元,由被告丁东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共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