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掖市山水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水又天茶餐厅 ,张掖市金玉安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702民初235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掖市甘州区水又天茶餐厅: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掖市山水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掖市金玉安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张掖市甘州区水又天茶餐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702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借贷审判团队(9005)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