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阳,夏启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民终605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阳:本院受理黎阳与夏启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3民终605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黎阳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 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