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曼丽,董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21民初427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勇:本院受理原告程曼丽与被告董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21民初4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董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程曼丽偿还借90000元。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董勇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