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伟,第三人-, 福建宏江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龙宾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22民初1569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宏江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伟、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龙宾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