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世平,肖妍,江苏省盐城市, 建湖县近湖欧抱抱童装店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内0602民初591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内容
肖某、建湖县近湖欧抱抱童装店:本院受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肖某、建湖县近湖欧抱抱童装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602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欧抱抱童装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以10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17年1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但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元,由被告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欧抱抱童装店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东胜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203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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