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天智,于洋, 华龙瑞麒(大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大连金州新区嘉书语言培训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2民初700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某、华龙瑞麒(大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新区嘉书语言培训中心: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某某与被告于某、华龙瑞麒(大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新区嘉书语言培训中心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2民初70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被告签于2017年11月3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被告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赵某某投资款8万元及违约金。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