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贰月,陈志勇,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建安国际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东扬货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902民初1069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建安国际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东扬货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雷贰月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建安国际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东扬货运有限公司、陈志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