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侠活,司雷,金鸿,金辉,刘贤,司磊,肖国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民终387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鸿、金辉:本院受理上诉朱侠活与被上诉人司雷、金鸿,与原审被告刘贤、司磊、金辉、肖国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2民终387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