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华满,柴洪霞,曾传贺,杜亚坤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882民初227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柴洪霞、曾传贺、杜亚坤:本院受理原告李华满与你柴洪霞、曾传贺、杜亚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882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及保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213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或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裁定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