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翟呈娟,张磊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2民初158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翟呈娟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602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翟呈娟与被告张磊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翟呈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