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乃斌,石启韬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内容
石启韬:本院受理张乃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8日9:00分在本院四楼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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