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义孩,史计红, 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311民初65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义孩:本院受理原告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史计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晋0311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