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明梓,林小龙, 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八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05民初5494号,(2021)晋0105民初5494号之一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明梓、林小龙:本院受理(2021)晋0105民初5494号原告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明梓、林小龙、浙江八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105民初54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平阳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