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聪,谢东兰,李凤珍,郑艺宾, 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623民初3952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法院
内容
陈某,谢某某,李某某,郑某某: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某,谢某某,李某某,郑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23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速裁组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