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小琴,严凤鸣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11民初572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严某某: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王某某与被告严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11民初5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鼓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