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国辉, 沈阳市苏家屯区姚千镇英杰水电焊轮胎修理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1民初4602号 |
案由 |
修理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国辉: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市苏家屯区姚千镇英杰水电焊轮胎修理部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1民初4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