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申金星,金龙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2民初951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龙述(护照号:YP0044407):本院受理的原告申金星诉被告金龙述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102民初951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申金星与被告金龙述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1份及副本1份,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