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明菊,高桂英,高焕发,高焕俊,苏美荣,高培辑,高桂金,高培清,高培山,王菁,王毓敏, 大连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大连保税区鸿运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民再14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保税区鸿运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大连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二审上诉人你公司与二审被上诉人范明菊、高桂英、高焕发、高焕俊、苏美荣、高培辑、高桂金、高培清、高培山、王菁、王毓敏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辽02民再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