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磊,段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4民初4802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鹏:本院受理原告范磊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14民初480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北陵法庭第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