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富东, 沈阳隆德鞋业有限公司 ,沈阳天凤福顺财鞋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112民初1486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天凤福顺财鞋业有限公司、宋富东:本院受理(2021)辽0112民初14864号原告沈阳隆德鞋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案件回访单、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