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丽丽,李淼, 山西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晋0106民初485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丽丽、李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诉你们及山西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山西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1、请求撤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2021)晋0106民初4851号民事判决书中要求支付利息罚息(复利)4.35元,律师费2000元的判决内容,驳回被上诉人主张的要求支付复利和律师费的请求。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