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亮, 苏州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亮: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唐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