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小波,程荣贵,李英维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302民初17786号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荣贵:本院受理(2021)黔0302民初17786号,原告杨小波起诉你、李英维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被告于2020年9月3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第三条对坐落于新蒲新区实地-蔷薇国际X6幢17层9号房屋财产分割的约定;二、请求依法判令本案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301办公室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时15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第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