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强能,张冬梅, 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324民初238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强能、张冬梅:本院受理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0324民初2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九龙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