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刚,贵州恒发律师事务所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523民初4854号 |
案由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刚:本院受理贵州恒发律师事务所与王刚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523民初485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