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春燕,秦文豪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903民初106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文豪:本院受理原告林春燕诉被告秦文豪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903民初10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林春燕与被告秦文豪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