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鑫鹏,粟丽娜,吴志强, 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1002民初215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鑫鹏、粟丽娜、吴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诉被告黄鑫鹏、粟丽娜、吴志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桂1002民初2150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