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月美,马加位,马伊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927民初71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加位: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月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927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准予原告陈月美与被告马加位离婚。二、婚生小孩马伊安由原告陈月美自行抚养。被告马加位对小孩有探望的权利,原告陈月美有协助的义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仓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