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丽萍,杨浩, 福建省南平市普惠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浩,福建省南平市普惠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丽萍诉杨浩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 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