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安徽祥和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成红,宋银芳,武志远,姚文丽,龚俊飞,聂欣悦,李丙聪,潘逸鸣,方云,薛兴武,曾少川,韩丽,谢玮,自如,蒋华,阮家勤,葛宏凤,吴成娟,李德利,张志远,张中环,韩胜,程小英,胡圣涛,张耀柳,俞经春,王赟,孙自如,王磊,陶桂珍, 上海大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成红、宋银芳、武志远、葛宏凤、吴成娟、李德利、姚文丽、张志远、张中环、龚俊飞、聂欣悦、李丙聪、韩胜、程小英、胡圣涛、潘逸鸣、方云、张耀柳、俞经春、薛兴武、曾少川、韩丽、王赟、谢玮、孙自如、蒋华、王磊、陶桂珍:本院受理上诉人安徽祥和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申成红、宋银芳、武志远、姚文丽、龚俊飞、聂欣悦、李丙聪、潘逸鸣、方云、薛兴武、曾少川、韩丽、谢玮、孙自如、蒋华与被上诉人阮家勤、原审被告葛宏凤、吴成娟、李德利、张志远、张中环、韩胜、程小英、胡圣涛、张耀柳、俞经春、王赟、王磊、陶桂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